Evangelical Lutheran Mission Society for the Chinese

提摩太前書1:5-17證道

Sermon on 1 Timothy 1:5-17

證道經文:提摩太前書1:5-17 – 應節儀文19C

證道題目:耶穌的忍耐

2022年9月14日

講員:白霈德牧師

奉W耶穌的名,阿們。我們今天開始一個連續三週的系列思考提摩太前書。提摩太前書是年長使徒保羅寫給年輕牧師提摩太的書信。第一章,一、二節是一般的問候,然後,第三節保羅就馬上講到這封信的重點:他說:「我往馬其頓去的時候,曾勸你仍住在以弗所,好囑咐那幾個人不可傳異教,也不可聽從荒渺無憑的話語和無窮的家譜;這等事只生辯論,並不發明上帝在信上所立的章程」(提前1:3-4和合本)。保羅寫這封書信主要是叫提摩太好好地、嚴謹地、正確地教導、宣講上帝的道,並駁倒那些教導錯誤的人,像這邊所提到的。

我們今天的經文就是從接下一節—第五節—開始的。從第五到第十一節保羅主要是在形容一些錯誤的教師,並他們的教導如何是錯誤的。但,首先,保羅告訴我們正確的教導是什麼:他說「命令的總歸就是愛,這愛是從清潔的心和無虧的良心、無偽的信心生出來的」(提前1:5和合本)。這是正確的,但是,第六,七節,保羅繼續,說:「有人偏離這些,反去講虛浮的話,想要做教法師,卻不明白自己所講說的、所論定的」(提前1:6-7和合本)。

這些偏離正路的人他們想要做律法的教師,但他們不懂他們所教的東西—他們就是不懂律法是什麼,它的角色是什麼。所以,接下,在第8到11節,保羅就告訴提摩太律法真正的用處是什麼—上帝就是用律法來定罪。好,從第八節開始:「我們知道律法原是好的,只要人用得合宜。因為律法不是為義人設立的,乃是為不法和不服的,不虔誠和犯罪的,不聖潔和戀世俗的,弑父母和殺人的,行淫和親男色的,搶人口和說謊話的,並起假誓的,或是為別樣敵正道的事設立的。這是照著可稱頌之上帝交託我榮耀福音說的」(提前1:8-11和合本)。

保羅說上帝的律法是好的—一定是的!但是,我們要適合地用它。如何用它呢?就是用它來定罪。所以,保羅在這裏就列出很多不同的罪。他所列的差不多就是根據十條誡的內容與順序。我們罪清楚看到的是第四、第六,與第八條誡。因為最近幾年台灣都在談同性戀,我想特別提出第十節所談到的罪:「親男色的」。原文希臘文的意思就是執行同性行為的男性—就是同性戀的行為。聖經好幾個地方—這是其中一個—很清楚說同性性行為是犯罪。可惜,甚至一些自稱是基督徒的認為同性性行為是完全OK的。但,接受聖經是上帝的道的人,我們沒有選擇。上帝講得清清楚楚的。那麼,同性性行為只是其中一個罪。這裏還有好多其它的罪—包括一些比較容易可以定到你、我的罪—譬如不虔誠、不聖潔、戀世俗的。如果你認為你連這些都沒有問題,最後,保羅加上,說:任何「抵[擋]正道的事」(第10節)。我們每一個人都一定有不少抵擋、不接受、不順從上帝的道的行為與思想。反正,保羅在這邊所要強調的就是無論是什麼罪—大的、小的、明顯的、隱藏的,律法的角色、它的用處就是要定這些罪。

那麼,雖然這段經文沒有明確地說那些錯誤教師是如何錯用律法的,但是,他們很可能的問題就是他們錯誤地認為律法是一種我們可以遵守的東西為了讓我們得救,讓我們在上帝面前可以稱義!這明明是錯的。寫提摩太前書的保羅特別在他另外寫的羅馬書與加拉太書很清楚地說律法絕對沒有這個用處。譬如在羅馬書第三章,他說:「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上帝審判之下。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3:19-20和合本)。是的。律法主要的用處就是叫人知罪—定他們的罪—因此也讓他們害怕。律法不可能讓我們稱義、得救,因為我們罪人就是不可能完整地遵守它!

好,這就是我們經文第一大段—討論那些假教師的問題—他們要教導律法,但,他們根本不懂律法的用處是什麼。接下,保羅感謝我們的主基督耶穌,因耶穌把正確地教導、宣講上帝的道的職分交託給保羅。耶穌這麼做是非常奇妙的,因為保羅本來是激烈逼迫基督的教會。我現在就再念第12到17節:「我感謝那給我力量的我們主基督耶穌,因他以我有忠心,派我服侍他。我從前是褻瀆上帝的、逼迫人的、侮慢人的,然而我還蒙了憐憫,因我是不信、不明白的時候而做的。並且我主的恩是格外豐盛,使我在基督耶穌裡有信心和愛心。「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這話是可信的,是十分可佩服的。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然而我蒙了憐憫,是因耶穌基督要在我這罪魁身上顯明他一切的忍耐,給後來信他得永生的人做榜樣。但願尊貴、榮耀歸於那不能朽壞、不能看見、永世的君王——獨一的上帝,直到永永遠遠!阿們」(提前1:12-17和合本)。

保羅真的感謝上帝,因為保羅本來是激烈地反對、逼迫耶穌的。但,耶穌非常恩待保羅、憐憫保羅,在保羅的身上顯明他一切的忍耐。那麼,跟我們今天的人特別有關係的,是保羅接下所說的:他說「耶穌基督…在我[保羅]…身上顯明他一切的忍耐[是]給後來信他得永生的人做榜樣」(第16節)。什麼意思?意思是說,在保羅之後,還會有別人會相信耶穌,因此得永生—這當然包括我們。就像耶穌耐性地恩待保羅一樣,耶穌也會耐性地恩待他們—我們。耶穌的忍耐並沒有在保羅身上就結束了。祂的忍耐還有很多—一直持續到現在,一直持續到你自己的身上!

那麼,上帝這樣憐憫你、耐性地帶你當然有個前提…是什麼呢?就是你這一位—就像保羅一樣—是個迫切地需要耶穌的忍耐的罪人。那麼,現在,請你想一想—是哪方面耶穌需要對你有耐性呢?你有哪些「固執」的罪,因此耶穌就需要有一個「固執」的耐性?若換個說法,耶穌在我們今天的第二段經文,從約翰福音第15章,談到那位迷失的羊。那位迷失的羊是誰呢?就是你啊!那麼,耶穌一定是尋找你的,感謝主!但,祂為什麼需要尋找你呢?你哪方面是走迷的呢?是你跟你家人的關係嗎?是你對別人沒有愛心嗎?是你喜歡講別人的壞話嗎?是你工作不認真嗎?我想你應該自己知道是哪方面。如果你真的想不起來呢?這就表示你想得不夠多,或—更糟糕—你太驕傲地認為你就是沒有什麼罪!

反正,無論是在哪方面你是走迷的、好牧人耶穌一定要尋找你—就是用祂的律法與福音尋找你—甚至現在尋找你。耶穌的確是很有耐性的。祂一定要找到你。祂今天也就是找到你了—你的罪蒙赦免了!真感謝主—「基督耶穌降世,[就是]為要拯救罪人。」你如果是個罪人的話,那你就中獎了!耶穌來就是為了拯救你了!

那句可信的、可佩服的話,說:「基督耶穌降世,為要拯救罪人」是非常像約翰福音第三章的話,說:「上帝差遣祂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或者乃是要使]世人因祂得救」(約3:17和合本)。這真奇妙!上帝的兒子耶穌來應該就是為了定我們罪人的罪。但,祂並沒有這樣!我們沒有受到上帝的審判。我們反而收到的是上帝的憐憫、上帝的忍耐!耶穌2000年前來—祂今天晚上來—就是為了尋找你這一位迷失的羊,為了很溫柔地、很有耐性地把你扛在祂肩上,非常安全地一直抱你,一直抱你,一直到祂最後抱你進入天堂的羊圈。這實在太棒了!我們怎麼說呢?「但願尊貴、榮耀歸於那不能朽壞、不能看見、永世的君王——獨一的上帝,直到永永遠遠!阿們」(提前1:17和合本)。奉W耶穌的名。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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