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angelical Lutheran Mission Society for the Chinese

福音的寶貴

證道經文:羅馬書 3:19 – 4:8

2026 年 1 月 11 日 

講員: 白霈德牧師

「願恩惠、憐憫、平安從我們的父上帝並主耶穌基督歸於你們,阿們」(提前1:2) 。我們剛才聽的經文提到了:兩種信息、兩種得救的方式,以及兩種宗教。第一種信息、得救的方式與宗教是在羅馬書3:19-20 – 只有我們這整段的最前面兩節而已。第二種信息、得救的方式與宗教是在這段剩下的部分,3:21 – 4:8。我們現在一個一個地看這三個「不同」—不同的信息、不同得救的方式、以及不同的宗教。

首先是兩種不同的信息。這兩種信息都是上帝自己所宣布的信息;因此,都是好的信息,但是,他們真的非常不同。第一種信息是律法。第二種是福音。我們先看第一種—上帝的律法。上帝在這種律法的信息所說的是什麼呢?所做的是什麼呢?祂所說的就是我們人要做的,和不可以做的事。那麼,上帝透過律法所做的是什麼呢?透過祂的律法上帝首先讓我們知道我們是罪人,然後,祂就審判我們這些罪人。現在請再聽一次這段,第19-20節:「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上帝審判之下。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3:19-20和合本)。

那是第一種上帝的信息:律法。第二種是福音。雖然,這段沒有引用這兩個字:福音,但是,我們今天經文後面的十幾節—這整段—真的都是福音—就是好消息。那麼,透過這個信息—福音—上帝所說的是什麼呢?所做的是什麼呢?上帝說:祂因著耶穌基督的緣故—特別祂的救贖工作—祂就白白地稱我們罪人為義並赦免我們的罪。其實,藉著福音這也是上帝所做的!上帝因著耶穌的緣故稱我們罪人為義—因此,我們就是。上帝福音的話就成就了這件事。照樣,當上帝福音的話說:你的罪蒙了赦免—那麼,你的罪就真的蒙了赦免!哇!福音對我們罪人來說真是特別寶貴!上帝多麼的愛我們!

好,那是兩種不同的信息:律法與福音。好,接下是這整段經文的兩種得救的方式。第一種就是靠律法的,第二種就是靠福音的。但是,當我們看這段經文的時候我們馬上就知道,第一種方法—靠律法得救—根本不可能讓人得救!我還是再一次地念第19-20節:「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上帝審判之下。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3:19-20和合本)。

最關鍵的就是那句:「沒有一個[人]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稱義。」人沒有辦法靠遵行律法、靠行善事、靠修煉、靠非常努力做好人,等等—沒有人能夠靠這些在上帝面前稱義。那麼,「在上帝面前稱義」也就是指「得救」—因為當上帝稱人為義的時候,祂就是在說這個人跟上帝的關係是恢復了—他與上帝是和好了,他就可以跟上帝在一起,包括永恆地在天堂裏跟上帝在一起—這就是人得救的意思。我們的經文—也整本聖經—告訴我們說:我們不能靠律法在上帝面前稱義。也就是說:我們不能靠律法得救。

那麼,當這段經文說人不能靠這「自己努力」、這遵守律法的方法稱義或得救的時候這是因為這根本不是律法的角色。律法的角色剛好是相反的—律法就是要讓人知道他們就是不能靠它—律法—得救!律法的角色是強迫我們承認我們是罪人。律法的角色是塞住我們這些驕傲罪人的口。律法的角色是審判我們這些罪人。那麼,問題絕對不在於律法—律法是好的。問題是在於我們罪人—因為我們是罪人—我們的經文說我們是虧缺了上帝的榮耀—所以,我們根本沒有辦法完整地遵守律法,使我們得救—我們根本達不到上帝律法的標準。對我們罪人來說,為了得救,律法就是一條死路—它不可能給我們任何生命或拯救。

所以,靠律法就不是一個正確、有效的方法得救。唯一的真正、正確、有效的方法得救就是靠上帝的福音—就是白白地、被動地領受耶穌已經為我們在那十字架上與在那空墳墓裏為我們所成就的。這也就是說,我們白白地領受上帝因為耶穌為我們所做的而白白給我們的罪蒙赦免。

我們現在就具體一點來看這使我們在上帝面前被稱義的福音是什麼。我先再念一次第21-25:在前面一節,保羅說我們不能靠律法得救,然後,馬上,第21節,他就說:「但如今,上帝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有律法和先知為證,就是上帝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如今卻蒙上帝的恩典,因基督耶穌的救贖,就白白地稱義。上帝設立耶穌做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 (羅3:21-25和合本)。

福音的核心就是我念的最後的部分:耶穌救贖我們;祂是我們的挽回祭。因我們都是罪人,所以我們都應該受上帝的審判—我們應該死—包括永遠地死在地獄裏面。但是,在上帝的恩典裏,祂反而設立了耶穌當做我們的挽回祭—就是代替我們死。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時候是在擔當我們的罪,因此,上帝就審判祂,沒有審判我們。耶穌這樣就是救贖了我們。應該是我們付代價,但,耶穌代替我們付—就是替我們受上帝對

罪的懲罰。因此,我們自己就不必受,我們的罪是蒙了赦免了—因為耶穌這樣救贖我們,所以,我們在上帝面前已經算是沒有罪了。因此,上帝也就稱我們為義了。

我剛才念的那小段也提到信心—譬如,在最後一句:「上帝設立耶穌做挽回祭,是憑著耶穌的血,藉著人的信。」我們怎麼理解這「信」呢?信心是不是人在得救的事上所自己做的部分?按照這個理解,耶穌做那比較辛苦的部分—祂為我們痛苦地死在十字架上。但是,現在我們人也要做我們的部分—我們要信耶穌是為我們這麼做的。可惜,有不少基督徒差不多是這樣理解的—信是我們人所提供的部分。但是,這樣理解就是把信心當作我們的行為,甚至我們的努力。但,我們今天的經文,還有整本聖經讓我們知道:信心—雖然的確每一個人自己需要相信—但是,信心不是我們人自己所產生的,不是我們人所行出來的行為。信心乃是我們被動地領受了耶穌的行為,領受了耶穌的努力—就是祂2000年前在那十字架上的救贖。並且,這信心是上帝在我們裏面所產生的,不是我們自己所產生的。

關於我們人得救—包括我們人的信心—都不是我們自己的行為或工作,我們今天經文比較後面的部分討論得蠻清楚。我現在就再念一次第4:4-6節:「做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唯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上帝,他的信就算為義。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上帝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羅4:4-6和合本)。這段前面的部分關於「做工的」就是指靠律法得救的方法—你要做出律法的要求。你就是要做你的部分。如果你真的有辦法做好的話,當你得工價的時候,這當然不算恩典,因為你明明就是自己賺得的。但是,根據我們上面已經看到的—沒有人能做到!沒有人能夠靠他努力地做工、靠他遵行律法而賺得拯救。

但是,接下的部分—從第五節開始—是指福音:「唯有不做工的」—就是沒有做出任何的,包括沒有遵守律法的—這個人「只信稱罪人為義的上帝,他的信就算為義。」可以說這是福音最濃的地方。福音是什麼呢?就是:上帝稱罪人為義。上帝稱罪人為義。這怎麼可能呢?這人—我們這些所有的人—我們明明是罪人。即使我們是基督徒,我們還是罪人。上帝的律法還是顯出並定我們的罪。但是,上帝反而稱我們這些明明是罪人為義—就是為沒有罪的。這就是福音。這純粹就是恩典!這絕對不是我們所賺得的、所該得的。

那麼,為什麼當上帝看到我們這些基督徒的時候祂稱我們這些罪人為義呢?純粹是因為耶穌2000年前的救贖工作。耶穌做我們的挽回祭。祂代替我們罪人受上帝對我們罪的懲罰;因此,我們的罪蒙了赦免。我們已經算是沒有罪的。所以,上帝也就稱我們為義的。稱義的確就等於罪蒙赦免。第6-8節就說:「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

上帝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他說:「得赦免其過、遮蓋其罪的,這人是有福的!主不算為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羅4:6-8和合本)。

那麼,我們現在就要根據這小段看人的信心的角色是什麼。人的信心是白白地領受耶穌所做的。並且,這信心不可能是我們自己所產生的東西—不可能是我們的決定,或我們的選擇。如果是出於我們的話,那,上帝稱我們為義—我們得救—還是我們該得的,我們賺得的—因為是我們提供我們的信心—上帝看我們做出這信心也就接納我們。但是,我們的經文說不可能是這樣。唯有不做任何工的—人的信心包括在內—上帝稱那人為義。我們需要信心得救—這是肯定的。但是,這信心不是我們的作為。乃是上帝透過祂的道、透過聖靈所白白地賜給我們的—全部都是上帝的恩典,都是福音,都不是律法。

的確,我們今天這段經文沒有提到連人的信心都是上帝所做的—不是出於我們人自己的。但是,有好多其他聖經的經文講到這真理。譬如說:從以弗所書第二章:「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包括這信心]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上帝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弗2:8-9和合本)。是的。我們人沒有任何可誇的地方,因為連我們的信心都是上帝所給我們做的。羅馬書第十章是一個地方提到上帝是如何使人信福音的。那裏說:「信道是從聽道來的,聽道是從基督的話來的」(羅10:17和合本)。人信福音是從他們聽福音而來的。上帝福音的道自己有力量在人的心裏面創造那領受那道的信心。

好,剛才那一切都在談兩種得救的方式。一種是靠律法的—就是靠人自己努力的。但是,那種得救的方式是沒有用的,因為人是根本做不到的!我們的罪一定是讓我們完全失敗了。但是,感謝主,第二種得救的方式是非常有效的。那種就是靠福音的,也就是100%靠上帝的,靠耶穌的。連我們的信心都是上帝所產生的,所賜給我們的。因此,你這一位基督徒,你可以完全確定知道你已經得救了—你是肯定會上天堂的。為什麼呢?因為你得救、你在上帝面前被稱為義的、你上天堂是100%靠上帝的作為—連一點都不是靠你自己的—包括你的信心!你自己是根本不可靠的。但是,上帝是100%完全可靠的。因此,你的救恩也是完全可靠的。這就是福音的寶貴。

好,現在,只剩下這段經文所顯出的兩種宗教。這跟「兩種得救的方法」是非常有關係的。那兩種宗教是哪兩種呢?就是那靠律法的—就是靠人自己努力的,還有,那靠福音的—就是100%靠基督的。是的,除了基督教之外,世界上所有其他的宗教就是第一種—就是靠人自己遵守律法、靠人自己的努力、人自己的修煉、人自己的善行、人自己的純潔等等。。。但是,我們今天的經文,並且整本聖經,告訴我們:靠人的任

何東西就是絕對不能讓人得救。惟獨靠基督才能讓人得救。你這一位基督徒因著三位一體上帝的恩典,你就是靠基督的。因此,你已經得救了。你是一定會上天堂的。阿們。「上帝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裏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阿們。(腓4:7和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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