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道題目:福音的寶貴
證道經文:羅馬書 3:19 – 4:8
2024 年 9 月 29 日
講員: 白霈德牧師
願恩惠、憐憫、平安從我們的父上帝並主耶穌基督歸於你們,阿們。我們剛才聽的經文很清楚提到:兩種信息、兩種得救的方式,以及兩種宗教。第一種信息、得救的方式與宗教是在羅馬書3:19-20 – 只有我們這整段的最前面兩節而已。第二種信息、得救的方式與宗教是在這段剩下的部分,3:21 – 4:8。我們現在一個一個地看這三個「不同」。
首先是兩種不同的信息。這兩種信息都是上帝自己所宣布的信息,因此,都是好的信息,但是,他們真的非常不同。第一種信息是律法。第二種是福音。我們先看第一個—上帝的律法。上帝在這種律法的信息所說的是什麼?所做的是什麼?祂所說的就是我們人要做的,和不可以做的事。祂所做的呢?透過祂的律法上帝首先讓我們知道我們是罪人,然後,就審判我們這些罪人。現在請再聽一次這段,第19-20節:「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上帝審判之下。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3:19-20和合本)。
那是第一種上帝的信息:律法。第二種是福音。雖然,這段沒有引用這兩個字:福音,但是,這段真的都是福音—就是好消息。那麼,透過這個信息—福音—上帝所說的是什麼,所做的是什麼?上帝說:祂因著耶穌基督的緣故—特別祂的救贖工作—祂就白白地稱我們罪人為義並赦免我們的罪。其實,透過福音這也是上帝所做的!上帝因著耶穌的緣故就是稱我們罪人為義—因此,我們就是。祂也就是用祂的福音來赦免我們的罪—因此,我們的罪就是蒙了赦免!哇!福音對我們罪人來說真是特別寶貴!上帝多麼的愛我們!
好,接下是這整段經文的兩種得救的方式。第一種就是靠律法,第二種就是靠福音。但是,當我們看這段經文的時候我們馬上就知道,第一種方法—靠律法得救—根本不能讓人得救!我還是再一次地念第19-20節:「我們曉得律法上的話都是對律法以下之人說的,好塞住各人的口,叫普世的人都伏在上帝審判之下。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3:19-20和合本)。
最關鍵的就是那句:「沒有一個[人]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稱義。」人沒有辦法靠遵行律法、靠行善事、靠修煉、靠非常努力做好人,等等—沒有人能夠靠這些在上帝面前稱義。那麼,「在上帝面前稱義」也就是指「得救」—因為當上帝稱人為義的時候這就等於上帝讓這人進天堂與祂同在—就是讓他得救。
這段經文說人不能靠這「自己努力」、遵守律法的方法稱義或得救是因為這根本不是律法的角色。律法的角色剛好是相反的—律法就是要讓人知道他們就是不能靠它—律法—得救!律法的角色是強迫我們承認我們是罪人。律法的角色是塞住我們這些驕傲罪人的口。律法的角色是審判我們這些罪人。那麼,問題絕對不在於律法—律法是好的。問題是在於我們罪人—因為我們是罪人我們根本沒有辦法夠遵守律法使我們得救—我們根本達不到上帝律法的標準。對我們罪人來說,為了得救,律法就是一條死路—它不可能給我們任何生命或拯救。
所以,靠律法就不是一個正確、有效的方法得救。唯一的真正、正確、有效的方法得救就是靠上帝的福音—就是白白地、被動地領受耶穌已經為我們在那十字架上與在那空墳墓裏為我們所成就的。我們也白白地領受上帝對我們的赦免。
我們今天這段有好多非常寶貴的,拯救人的福音,但是有可能最濃的、最寶貴的就是第4:4-5節:「做工的得工價,不算恩典,乃是該得的。唯有不做工的,只信稱罪人為義的上帝,他的信就算為義」(羅4:4-5和合本)。這段前面的部分關於「做工的」就是指律法的方法—你要做出律法的要求。如果你真的有辦法做好的話,當你得工價的時候,這當然不算恩典,因為你明明就是自己賺得的。但是,根據我們上面已經看到的—沒有人能做到!沒有人能夠靠他努力地做工、靠他遵行律法而賺得拯救。
但是,後面的部分—第五節—是指福音:「唯有不做工的」—就是沒有做出什麼,沒有遵守律法的—這個人「只信稱罪人為義的上帝,他的信就算為義。」福音的核心是什麼呢?就是:上帝稱罪人為義。上帝稱罪人為義。這怎麼可能呢?這人—我們這些所有的人—我們明明是罪人。即使我們是基督徒,我們還是罪人。上帝的律法還是顯出並定我們的罪。但是,上帝反而稱我們這些明明是罪人為義—就是為沒有罪的。這就是福音。這純粹就是恩典!這絕對不是我們賺得的、該得的。
那麼,為什麼當上帝看到我們這些基督徒的時候祂稱我們這些罪人為義呢?純粹是因為耶穌的義袍披在我們身上。我們是因基督藉信稱義的。基督乃是完美的、公義的。基督乃是完全遵守律法的。但是,當基督的義袍披在我們人的身上的時候,上帝就稱我們這些在這義袍之下的罪人為義。
信心是白白地領受耶穌的義袍。但,這信心不可能是我們自己所產生的東西—不可能是我們的決定,或我們的選擇。如果是出於我們的話,那,上帝稱我們為義還是我們該得的,我們賺得的—因為是我們提供我們的信心—上帝看我們做出這信心就接納我們。但是,我們的經文說不可能是這樣。唯有不做任何工的—人的信心包括在內—上帝稱那人為義。我們需要信心得救—這是肯定的。但是,這信心不是我們的作為。乃是上帝透過祂的道、透過聖靈所白白地賜給我們的—全部都是上帝的恩典,都是福音,不是律法。
因此,你可以完全確定知道你已經得救了—你是肯定會上天堂的。為什麼呢?因為你得救、你上天堂是100%靠耶穌的義—祂的完美—祂如何是完整地遵守律法的,你得救完全—連一點都不是—靠你的任何部分。基督是完全可靠的。因此,你的救恩也是完全可靠的。這就是福音的寶貴。
好,現在,只剩下這段經文所顯出的兩種宗教。這跟「兩種得救的方法」是非常有關係的。那兩種宗教是哪兩種呢?就是那靠律法的—就是靠人自己努力的,還有,那靠福音的—就是100%靠基督的。是的,除了基督教之外,世界上所有其他的宗教就是第一種—就是靠人自己的遵守律法靠人自己的努力人自己的修煉人自己的善行人自己的純潔等等。。。但是,我們今天的經文,並且整本聖經,告訴我們:靠人的任何東西就是絕對不能讓人得救。惟獨是靠基督的。你這一位基督徒因著三位一體上帝的恩典,你就是靠基督的。因此,你已經得救了。你是一定會上天堂的。阿們。「上帝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裏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阿們。(腓4:7和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