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道經文:約翰福音 20:19-31, 約翰一書 1:1-2:2
復活節期第二主日 — 2024 年 4 月 7 日
講員: 白霈德牧師
願恩惠、憐憫、平安從我們的父上帝,並主耶穌基督歸於你們,阿們(提前1:2)。可以說今天是赦免主日。按照傳統教會年,今天—復活節期第二主日—的書信—從約翰一書第1,2章—還有我們的福音書經文—從約翰福音第20章—都非常注重上帝對我們人的赦免。在這證道裡面我們要考慮,第一:為什麼我們人需要這個赦免?第二:這赦免跟復活節有什麼關係?還有,第三,我們為什麼可以確定知道我們的罪真的蒙了赦免了?
好,第一:我們人為什麼需要這個赦免?我們今天這兩段經文就很清楚讓我們看到答案。首先,在我們的福音書經文裏我們很清楚看到人的罪—因為我們人是罪人,所以,我們就是非常需要上帝的赦免。這段經文裏面的門徒是沒有理由地而害怕。這時候是耶穌復活那天晚上。經文說:「門徒所在的地方,因怕猶太人,門都關了」—意思是鎖住了。那麼,他們為什麼怕猶太人呢?他們有充分的理由應該相信耶穌已經復活了,勝過死亡、勝過撒旦與罪惡,也勝過猶太人。但是,他們就是不怎麼相信聖經(當時就是我們現在的舊約)的預言關於彌賽亞如何會復活;他們也不怎麼相信耶穌自己的預言—祂之前明明說,至少幾次,祂會復活,門徒也不怎麼相信那天早上抹大拉馬利亞所告訴他們的—「我已經看見主了!」(約20:18和合本)。
那麼,至少,在約翰福音的記載,當耶穌那天晚上突然站在他們當中,賜給他們平安之後,門徒就沒有害怕,反而喜樂了。但是,當他們告訴剛好那天不在的多馬的時候,他很固執地不相信他們的見證。還好,耶穌非常憐憫了多馬—一個禮拜後,耶穌就再一次地來向他們顯現,好像特地為要眷顧軟弱的多馬,讓他跟其他門徒一樣能夠親眼見證耶穌的復活。感謝主,耶穌這麼做就讓多馬正確地向耶穌承認說:「我的主!我的上帝!」
好,所有的門徒—特別是多馬—他們其中一個罪就是不夠注重、不夠相信上帝的道。因此,他們害怕與懷疑。按照教會年,今天的入壇詞,從彼得前書說:「要愛慕那純潔的靈奶,像才生的嬰孩愛慕奶一樣,叫你們因此漸長,以致得救」(彼前2:2-3和合本)。在這裏所說的靈奶就是指上帝活潑、長存的道(參彼前1:23-25)。耶穌的門徒好像忘記要好好地喝這個奶。
我們常常跟他們一樣。我們不夠常看聖經和聽上帝的道。我們看或聽的時候也常常不專心。但是上帝的道就是我們靈魂的滋潤,我們靈魂的生命!你忽視他,你的靈魂很危險—會枯乾,會餓死。我們都很注重我們的身體要固定吃飯、要好好吃飯。但,我們的靈魂呢?我們很自然反而常常禁食—也覺得這沒有問題。為了我們身體—我們每天固定都吃兩到三餐。但,為了我們的靈魂,我們常常連一餐吃上帝的道都很難做到哦…我們就是這樣忽視上帝的道。難怪我們常常跟耶穌的門徒一樣是沒有理由地而害怕或懷疑。結論是:我們是罪人;我們需要上帝的赦免。
剛好,這結論也是我們今天書信的結論。這書信的作者與約翰福音的作者是同樣一位—耶穌的門徒約翰。約翰寫這封信給基督徒—不是給非基督徒—說:「你們都是罪人!」他說:「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還有:「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上帝為說謊的,祂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裡了」(約一8,10和合本)。約翰寫的非常清楚了:我們都是罪人。我們都需要上帝的赦免!
但是,感謝主。今天是「赦免主日」!這些經文不僅告訴我們我們都是罪人。這些經文更告訴我們我們的罪都已經蒙了赦免了!我們先看這赦免與復活節的關係是什麼。第一個關係是很明顯的:耶穌賜給祂門徒那赦罪的平安,並叫他們也要赦免別人的日子 就是第一個復活節。耶穌復活後向祂門徒講的第一個字就是「平安」。我們的和合本中文聖經翻譯成「願你們平安」,但是原文希臘文就是:Εἰρήνη ὑμῖν —最直接翻譯就是:「平安給你們。」
耶穌當時所看到的這些門徒明明是罪人。但是,剛復活的耶穌沒有罵他們責備他們,或定他們的罪!祂反而馬上—第一句話—就把平安賜給他們。這平安一定包含赦免。一定是這樣子也是因為耶穌第二次給他們平安後就馬上說:「父怎樣差遣了我為了[賜給你們平安],我也照樣差遣你們…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約20:21,23和合本)。很清楚,在這第一個復活節的時候,耶穌說就像父差遣祂為了賜給他們平安與赦免一樣,現在,祂照樣差遣祂的門徒,要賜給別人平安並赦免他們的罪。可以說:耶穌復活後,祂所最關心的就是赦免—把這赦免賜給門徒,並叫他們照樣赦免別人!
好,所以,赦免與復活節是很有關係的。但,從另外一個角度我們也可以看出這點。通常,我們會把耶穌赦免世人的罪與祂的受難日連接起來。這也是應該的。我們今天的書信就是這麼做的。第1章7節說,「耶穌的血洗淨我們一切的罪」(約一1:7和合本)。耶穌在十字架上受苦、受死的時候我們就看到祂的血流出來(參約19:34)。耶穌復活那天晚上我們反而沒有看到血。接下,第2章2節—我們書信最後一節—就說:「耶穌基督為我們的罪做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約一2:2和合本)。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時候就是在把祂自己的身體獻上去,做了那挽回祭—因此我們的罪就蒙了赦免了。
所以呢,受難日與赦免肯定是非常有關係的。但是,復活節與赦免也是非常有關係的。簡單來說,如果耶穌只有死,但沒有復活的話,我們的罪就得不到赦免。耶穌的復活是證明了父上帝接納了耶穌所獻上的挽回祭—祂的身體。耶穌的復活證明了父上帝聽,又答應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時候,所求祂的:「父啊,赦免他們的罪」(路23:34)。如果耶穌沒有復活的話,這就等於父上帝也不赦免他們,也不赦免我們。
羅馬書4:25說:「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羅4:25和合本)。是的,耶穌為我們的罪被交給人—那些人也就把祂釘死在十字架上。但,如果耶穌沒有復活,上帝就不會稱我們為義—並且,沒有稱為義也就等於沒有被赦免了。結論是:耶穌必須復活,我們的罪才會被赦免了。
我之前說耶穌復活那天晚上是非常強調赦免—耶穌赦免門徒,也叫門徒赦免別人。但,那天晚上,耶穌另外非常強調的就是祂真的復活了。當門徒看到耶穌的時候他們一開始就不確定他們所看到的真的是同樣那一位被釘在十字架上的耶穌。(在下禮拜的經文,從路加福音第24章,我們更會看到這點。)那…因為門徒不確定是不是同樣一個身體,所以,耶穌就特地—兩次—叫門徒好好注意祂被釘過的手與被扎過的肋旁—真的是同樣一個身體—那被殺的身體已經復活了。耶穌的平安,耶穌的赦免肯定要耶穌的復活才會有。但,耶穌真的復活了!哈利路亞!
好,這樣,我們現在就到了這證道的第三部分:我們為什麼可以確定知道我們的罪真的蒙了赦免?這確定要分兩種不同:第一個是2000年前的確定,第二個是今天的確定。首先,2000年前的確定是什麼呢?當然,就是上帝的兒子,拿撒勒人耶穌,我的主基督,祂2000年前真的死了,並真的復活了!好多人親眼見證了這個事實—包括耶穌的門徒好幾次。約翰的書信一開始就說:他—約翰—與其他使徒「聽見、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包括當耶穌叫多馬摸他的手和肋旁。
是真的。耶穌真的復活了。因此,你可以確定知道你的罪真的蒙了赦免了。但是,除了耶穌的復活之外,2000年前也有另外一個非常關鍵的事發生了。就是那天晚上,耶穌給教會設立了「鑰匙職」。「鑰匙職」是指什麼呢?就是指教會赦罪的權柄—這赦免就像一把鑰匙打開天堂的門,讓我們罪人能進去(參太16:19)。我們的經文說那天晚上,耶穌「向他們吹一口氣,說:『你們受聖靈!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約20:22-23和合本)。
耶穌這麼做—把這赦罪的權柄賜給教會—是非常重要的!當時,耶穌快要升天,回到祂父那裏去。之後,祂以門徒現在所看到的身體不會繼續與他們同在。但是,耶穌要確定祂的赦免還是會與他們同在。還是會與祂的教會同在,一直到了今天!
對,就是因為耶穌2000年前把這赦罪的權柄賜給祂的教會,所以,當今天在教會裏面牧師正式、公開使用這權柄赦免你們罪的時候,你可以今天確定知道你的罪真的蒙了赦免了!傳統路德會重用了這權柄。至少每次有聖餐崇拜的時候會眾一定會一起認罪,然後牧師就用這鑰匙職來赦罪。有些路德會的教會甚至保持了那私下個人與牧師認罪,牧師接下就赦罪的習慣。
馬丁路德小問答有一部分專門都在談這個。在那裏,路德也說:「根據這些話— [就是我們今天約翰福音20章的話]—,你相信甚麼?我相信當基督所召的僕人[就是牧師],憑著主神聖的命令對待我們的時候,特別是在他們將公然不悔改的罪人停止會籍,及對懊悔並立意改善的人施行赦罪的時候,就正如我們親愛的主基督親自處理一樣,是有效和肯定的,甚至在天堂也是如此。」是的。當你聽你們的牧師使用這鑰匙職赦免你的罪的時候,你可以確定知道你的罪真的蒙了赦免了。當然,當你每次領聖餐的時候,你同樣也可以確定知道你的罪是蒙了赦免了,因為耶穌給我們祂的身體、寶血就是為了赦免我們的罪。
那麼,因為今天的崇拜剛好沒有那群體一起認罪、領受到赦免的部分;今天也沒有聖餐,但,今天,這主日可以算是「赦免主日」,所以,我想我這一位牧師應該就現在使用這鑰匙職赦罪的權柄來赦免所有你們承認你們是罪人的人。所以……首先我希望你們至少可以在心裏向上帝承認你們的罪—或許包括我之前提的,不夠注重上帝的道的罪……好的,如果有的話,那麼,我就要說:「全能的上帝出於慈悲,已經賜下祂的兒子為你們而死,並因祂的緣故赦免你們一切的罪。因此我作為受召而立的基督的僕人,憑著祂的權柄,奉父、X子、聖靈的名,赦免你們一切的罪。阿們。」「上帝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裏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阿們」(腓4:7和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