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angelical Lutheran Mission Society for the Chinese

十個原因應該給嬰孩施洗

原因第一: 嬰孩在萬民之內 「萬民」一詞包括了嬰孩在內。耶穌快要升天時,祂就吩咐祂的門徒說:「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太二十八19-20和合本)。耶穌叫祂的門徒使「萬民」作祂的門徒。如何作呢?給這些萬民施洗和教訓他們遵守耶穌所吩咐的。如果耶穌所講的「萬民」不包括嬰孩在內的話,祂就應該很清楚這樣說。有些人說因為聖經沒有特別指示我們要給嬰孩施洗,所以我們就不應該給這樣作。但是,更合乎邏輯是:因為聖經沒有禁止我們給嬰孩施洗,所以我們就應該這樣作;並且耶穌的吩咐很清楚:我們要藉著洗禮和教訓使萬民作祂的門徒—-這「萬民」包括嬰孩在內。 原因第二: 洗禮代替割禮 洗禮代替割禮。使徒保羅在歌羅西書二11-13(和合本)說:「你們在祂裏面,也受了不是人手所行的割禮,乃是基督使你們脫去肉體情慾的割禮。你們既受洗與祂一同埋葬,也就在此與祂一同復活,都因信那叫祂從死裏復活神的功用。你們從前在過犯和未受割禮的肉體中死了,神赦免了你們一切過犯,便叫你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耶穌還沒有來的時候,上帝叫亞伯拉罕和祂的後裔以色列人要給八天大的男嬰受割禮(創十七9-14;利十二3)。嬰孩這樣受割禮就表達他們現在屬於上帝的子民(創十七14)。 耶穌來之後,當祂設立洗禮的時候叫我們奉父、子、聖靈的名給萬民施洗。當人受洗的時候,他們就成為在這三一真神的名下之人,是上帝的子民。保羅在歌羅西書說洗禮是一個新的割禮。舊的割禮是給嬰孩受。我們很自然會結論新的割禮—洗禮—也是給嬰孩受。很清楚上帝舊約時代的人是包括嬰孩的。上帝新約時代的子民當然也是包括嬰孩的。割禮是給嬰孩受的。洗禮也是給嬰孩受的。 原因第三: 聖經記載「一家」人受洗 聖經記載「一家」人受洗。請看以下的經文(和合本): 徒十六15:「[呂底亞]和她一家既領了洗。。。」徒十六33:「當夜,就在那時候,禁卒把他們帶去,洗他們的傷;他和屬乎他的人立時都受了洗。」林前一16:「我也給司提反家施過洗。 當舊約、新約聖經提到「一家」人的時候,這都是包括小孩的。譬如以上的經文,徒十六15和林前一16,原文希臘文都用了oikos(全家)此字。在舊約(七十士譯本)創十七23和撒上二十二16-19裏,這同樣oikos字很清楚包括小孩。 在以上的例子,可能性很大那些家包括小孩;即使沒有,上帝如果不要我們給嬰孩施洗的話,祂應該帶領路加和保羅寫清楚,說所有受洗之人都是成人。但是聖經並沒有這樣說。當聖經時代的人聽到「一家」人的時候,他們自然會想到這包括嬰孩。聖經記載「一家」人受洗,我們也應該給我們「一家」人——包括嬰孩——受洗。 原因第四: 洗禮是上帝的作為 洗禮是上帝的作為,不是人的作為。在洗禮中——無論是嬰孩或成人的洗——上帝是主動的,人只是被動的或領受的。因為是這樣,並且因為嬰孩和成人一樣可以領受祝福,所以我們應該給嬰孩施洗。 關於洗禮是上帝的作為,不是我們人的作為,耶穌自己解釋的最清楚。祂說,「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上帝的國。。。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上帝的國」(約三3、5和合本)。 首先,應該提到,耶穌的對象(尼哥德慕)和約翰的讀者一定知道耶穌在這裏所講的是指著洗禮。那時候,用水「洗禮」的儀式,是很普遍的,所以當耶穌這樣提到「水和聖靈的洗」時,人們馬上會知道祂所講的是洗禮。(也許約翰為了讓他的讀者更清楚這點,他在三22-26就提到用水的洗禮。)所以,我們首先要知道,耶穌在這裏是指的是洗禮。 接下,耶穌說在洗禮中,人重生了。很明顯的,一個生產的過程對所誕生的人來說,是一個被動的或領受的經驗。若在講肉身出生的話,是母親給嬰孩生出來,不是嬰孩自己爬出來。耶穌說「從[母親的]肉身生的,就是[嬰孩的]肉身」(三6)。同樣的,「從[聖]靈生的,就是[人的]靈」(三6)。聖靈藉著洗禮把我們靈魂「生出來」的時候,我們當然是被動的、只是領受的而已。肉身的出生是一個被動的經驗。靈魂的出生也是。那麼,如果嬰孩的肉身「可以」藉著母親誕生的話,他們的靈魂是否能藉著洗禮而誕生呢?當然可以!其實,若按照這個例子的話,奇怪的不是嬰孩的重生——嬰孩洗禮,奇怪的乃是成人的重生——成人洗禮。就是因為這樣,所以尼哥德慕才會「以為希奇」了!(三4-7) 洗禮,與救恩和人的信心一樣,是上帝的作為,不是人的作為。無論我們是嬰孩或是成人,上帝是藉著洗禮拯救我們的。請多看以下兩處經文如何相同的表達這個事實: 「[上帝]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祂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多三5和合本)。「這水所表明的洗禮,現在藉著耶穌基督復活,也拯救你們」(彼前三21和合本)。洗禮是上帝的作為。上帝藉著洗禮重生我們。嬰孩可以出生。嬰孩也可以「重出生」。很明顯。。。我們應該給嬰孩施洗。 原因第五:嬰孩是罪人 嬰孩是罪人;他們需要上帝藉著洗禮所賜給人的赦免和救恩。首先,嬰孩是罪人。請看以下的經文: 「我是在罪孽裏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詩五十一5和合本)。 「惡人一出母胎就與神疏遠,一離母腹便走錯路,說謊話」(詩五十八3和合本)。 「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約三6和合本)。 「我們從前也都和他們在一起,放縱肉體的私慾,隨著肉體和心意所喜好的去行;我們與別人一樣,生來都是可怒的兒女」(弗二3新譯本)。 這些經文都很清楚。從我們出生、甚至從在我們母親懷胎的時候,我們就是有罪的。在神學介,我們把這個事實叫做「原罪」或「本罪」。關於這罪,聖經也說:「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馬書五12和合本)。從一開始,我們每一個人就是罪人,並且「罪的工價乃是死」(羅馬書六23和合本)。我們所有的罪人,包括嬰孩,都因著我們的罪需要「負責任」。有些人會說有一個「負起責任的年齡」(譬如十二歲)。這些人說小孩子還沒有到這年齡的時候不需要負責任。但是,聖經沒有這個教導。聖經裏「負起責任的年齡」就是「有罪的年齡」——從一開始就開始了。嬰孩和成人一樣,他們有時會死。這就表示嬰孩和成人一樣也是罪人,並且也會「賺」罪的工價,死。嬰孩若不是罪人或不需要「負責任」的話,他們就不會死。但是,嬰孩有時也死。他們是罪人,並且他們需要上帝藉著洗禮所賜給人的赦免和救恩。 上帝藉著洗禮就是作這個赦罪和拯救的工作。請看以下的經文: 「彼得說:你們應當悔改,並且每一個人都要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使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這應許原是給你們和你們的兒女,以及所有在遠方的人,就是給凡是我們主神召來歸他的人』」(徒二38-39新譯本)。 「這水所表明的洗禮,現在藉著耶穌基督復活,也拯救你們」(彼前三21和合本)。 這兩段經文強調洗禮赦免我們的罪和拯救我們。並且,第一段特別提到這應許不僅是給成人,它也是給「你們的兒女」。很清楚——洗禮也是給孩子的,也是給嬰孩的。嬰孩是罪人。他們需要他們的罪蒙赦免。他們需要被上帝拯救。上帝藉著洗禮就賜給他們這個祝福。我們的確應該給我們的嬰孩施洗! 原因第六: 嬰孩能夠信 嬰孩能夠信。耶穌在馬可福音十六16說:「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和合本)。因著這句話和其它經文,教會一直了解受洗的人也必須相信耶穌,才能得救。意思是說,不是光行這「儀式」——只做這個動作——人就得到上帝藉著洗禮所賜的赦免和救贖。受洗的人也需要藉著信心領受上帝藉著洗禮所賜給他們的祝福。雖然聖經的確告訴我們「洗禮。。。拯救你們」(彼前三21和合本),但是聖經也非常清楚,為了得救,人——包括嬰孩——必須信耶穌(譬如約三16;弗二8;徒四12)。結論是「洗禮」和「信」必須在一起的。 到了這個地步,有些人會說,「對,沒錯,只有信耶穌的人才能受洗。但是,因為嬰孩還不能自己相信,所以還不能給他們施洗。」但是,嬰孩真的不能相信嗎?請看以下的聖經記載: 當時,門徒進前來,問耶穌說:「天國裏誰是最大的?」耶穌便叫一個小孩子來,使他站在他們當中,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不得進天國。所以,凡自己謙卑像這小孩子的,他在天國裡就是最大的。凡為我的名、接待一個像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沉在深海裡」(太十八1-6和合本)。 在這段裏,耶穌提到「信我的小子」,也說成人「若不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不能進天國。」小孩子可以信。甚至嬰孩可以信。請看以下的經文: 有人抱著自己的嬰孩來見耶穌,要祂摸他們;門徒看見就責備那些人。耶穌卻叫他們來,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裏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在神國的正是這樣的人。我實在告訴你們:凡要承受神國的,若不像小孩子,斷不能進去」(路十八15-17和合本)。 耶穌在這裏說,「在神國的正是這樣的人」——小孩子。並且,耶穌當時所指的就是人所抱來的嬰孩。雖然這裏沒有提到「信」,但是,如果嬰孩是在神國裏面的,他們不會是信耶穌的嗎? 聖經在其它的地方也提到孩子能信,也能有聖靈或類似的祝福,譬如在詩二十二9-10;路一15、44;約壹二13。當耶穌在馬太福音十一25-26向祂的父禱告的時候,祂也特別提到嬰孩,說:「我感謝你!因為你將這些事向聰明通達的人藏起來,向嬰孩就顯出來。父啊,是的,因為你的美意是如此」(和合本)。 從這些經文裏,我們可以看出,小孩子——甚至嬰孩——能夠信。如果有人還是覺得這是不可能的事,這大概是因為他們認為一個人「相信」是等於他「用他自己理性的功能和意志決定接受耶穌基督」或類似的解釋。我在其它的部落格文章裏已經幾次討論過這個問題。在這裏我只能給一個簡單的總結:一個人——包括嬰孩——「相信」的意思是說他: (1)領受神的祝福。羅四13提到「信」是領受應許的:「原來上帝給亞伯拉罕和他後裔承受世界的應許,並不是因著律法,而是藉著因信而來的義」(新譯本)。 (2)與耶穌有個信靠或信賴的關係。羅十11說,「所有信靠祂的人,必不失望」(新譯本)(也參彼前二6)。 (3)與耶穌基督是連接在一起的。西二12又提到「信」,又提到「洗禮」說,「你們在洗禮中已經與祂一同埋葬,也在洗禮中,因信那使基督從死人中復活的上帝所運行的動力,與祂一同復活了」(新譯本)(也參弗三17和腓三8-9)。 這三者,嬰孩都能夠「作」。(1)他們能夠領受祝福——他們常常領受禮物。(2)嬰孩很自然的能夠「信靠」或「信賴」——譬如他們信賴他們的父母。(3)嬰孩也能夠被上帝(藉著洗禮和信)與耶穌基督連接在一起的。所以,嬰孩能夠信。並且,連這個信心也是上帝所賜給人的。腓一29說,「因為上帝為了基督的緣故賜恩給你們,使你們不單是信基督,也是要為祂受苦」(新譯本)(也參弗二8-9);上帝如何使嬰孩信基督呢?如果——照聖經所說的——上帝藉著洗禮「拯救」我們(多三5;彼前三21)、賜給我們赦免和聖靈(徒二38)和使我們「歸入基督」和「披戴基督」(加三27)的話,我們應該結論上帝就是藉著同樣的洗禮把這拯救人的信心賜給嬰孩,因為只有信心能領受這些祝福。 以上的討論顯示嬰孩能夠信。上帝藉著洗禮也就賜給他們這信心。因此我們應該給我們的嬰孩施洗。 原因第七: 耶穌要人帶著嬰孩到祂那裏去為了領受他的祝福 耶穌要人帶著嬰孩到祂那裏去為了領受他的祝福。三個符纇福音都記載這事件——這就表示它的重要性(太十九13-15;可十13-16;路十八15-17)。三個記載都稍微不一樣。路加告訴我們所帶來的孩子包括嬰孩。馬可的記載在這裏: 有人帶著小孩子來見耶穌,要耶穌摸他們,門徒便責備那些人。耶穌看見就惱怒,對門徒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裏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在神國的,正是這樣的人。我實在告訴你們:凡要承受神國的,若不像小孩子,斷不能進去。」於是抱著小孩子,給他們按手,為他們祝福(可十13-16和合本)。 從這段經文我們可以學到很多。我這裏只要強調一點:當門徒禁止人帶小孩子(包括嬰孩)來見耶穌時,耶穌在惱怒中特地反對門徒所作的。耶穌特地要這些小孩子來見祂;祂也特地要祝福這些小孩子(包括嬰孩)。現在,2000年後,我們不能那樣子帶我們小孩子去見耶穌。但是我們若給我們的孩子(包括嬰孩)施洗的話,按照聖經的教導,我們就是在把他們連於基督了。基督在洗禮中也在祝福他們。請看以下的經文: 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祂的死麼?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祂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裏復活一樣。我們若在祂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祂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羅六3-5和合本)。 你們既受洗與[基督]一同埋葬,也就在此與祂一同復活,都因信那叫祂從死裏復活神的功用(西二12和合本)。 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加三27和合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