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總結摘自: 格伯丁(G.H.Gerberding),《到得救之路》,譯者陳建勛 (香港:信義宗聯合出版部,1953),頁21-22。 有的人或者要說: 你沒有聖經上的證據給小孩子施洗。我們對於這一點只要簡單的說: 信義宗只知道耶穌的大命令是要使萬民受洗——沒有一個民族是沒有小孩子的,小孩子少不了恩典,聖洗是傳遞恩典的。把屬靈的恩賜賜給小孩子,特別相宜。我們不能用演講的道在他們身上應用,但我們能用聖禮的道在他們身上應用,上帝准了小孩子加入祂教會中,只有祂有權柄廢除這樣的事;但他從未廢除過,因此得以堅立不移。舊約時代的恩典尚容小孩子有分,新約時代的恩典必更寬大。
Daily Archives: July 19, 2020
關於嬰孩洗禮的十個總結: 總結第四
這總結摘自: 馬丁路德《路德神學類編》,編者克爾(Hugh T. Kerr),譯者王敬軒 ( 香港:道聲出版社,1961初版,2000重排版),頁189-90。 (這段是從馬丁路德在1529年所講的證道。) 請問,你為甚麼給一個到了有理解力年齡的人施洗呢?你要回答說:因為他聽了上帝的話而又相信。再問:你如何知道呢?你要回答我說:他用口承認了。那末,如若他址謊,欺騙人,當怎樣辦呢?你不能看見人的心。這樣看來你給人施洗就只能根據他外面的表示,因為你對於他的內心信與不信是毫無把握的。你又必須相信如若他心中所存的並不比他外面所表示的多,那末,他所聽的道,他所承認的話,以及他的信心都無濟與事;因為這一些可能都是妄想,都是幻覺,而不是真正的信心。 那末,你是誰,竟敢說人外面聽道的事和口所承認的話是受洗必須有的條件呢?又怎能敢說人若沒有這些表示就不可給他施洗呢?你自己必須承認這樣的聽道和承認是靠不住的,並不足以使人有受洗的資格。那末,你究竟根據甚麼給人施洗呢?你既然這樣對於聖洗沒有確實把握,有所疑問,你有甚麼理由給人施洗呢?這樣看來你就不得不承認你所知道的有限:你只能知道某人被帶領來到你這裡要受洗,而且除了外面的行動之外你毫無所知,人內心是否真實相信你也不知道。你只能可憑著你自己的信心把這件事交託上帝。除此以外你還能做甚麼呢?因此你給人施洗就有了根據,有了話說。 那末,你為甚麼不也這樣給嬰兒施洗呢?基督豈不是吩咐把小孩帶到祂那裡來?應許為他們祝福麼?你既然承認成人外面的聽道,口中的承認並不足靠,也不足以作為受洗的根據,那末,你也應該本著基督的話把小孩子帶到祂那裡來,為他們施洗,因為外面的表示是無關重要的。
關於嬰孩洗禮的十個總結: 總結第三
這總結摘自:米勒爾(J. T. Mueller),《基督教教義學》,李天德譯,(香港: 香港路德會文字部,1986),頁312-313。 教會當給誰施洗 聖經教訓我們,成年人和小孩都應當受洗。關於成人,聖經明白的指出,只當給那些相信並承認基督的人施洗(徒二41;八36-38)。倘若兒童由其父母或有親權的人將他們帶來,為他們要求施洗(或許可他們受洗禮),就當給他們施洗(可十13-16)。路德會時常拒絕羅馬教不合乎聖經的習慣,他們在兒童父母不知道,或反對父母意志的情形下給兒女施洗(秘密洗禮)。我們僅給那些由有父母之權的人帶來求洗禮的兒童施洗。 嬰孩也應該受洗,這是聖經明白的道理(可十13-16,比較西二11-12)。我們能將聖經中對嬰孩洗禮的證明列舉如下: 《甲》:嬰孩是肉身生的肉身,是在罪惡裏沉淪的(詩五十一5;約三5-6)。 《乙》:上帝的旨意也要嬰孩重生得救(可十13-16),藉以帶他們到基督那裏(路十八15-17)。 《丙》:帶嬰孩到基督那裏所藉的媒介,就是洗禮(多三5-6;彼前三21;西二11-12)。故此嬰孩應當受洗。 聖經特別的記著,初期的基督教是「信徒全家」受洗(林前一16;徒十一14;十六15,33)。凡否認該經文內所提的「全家」包含嬰孩在內,就必須為他們所主張的提出證據。 對於所提出的異議稱聖經沒有提及嬰孩的洗禮,因此在使徒時代並不實行嬰孩洗禮。我們的回答是:不可應用這種論證,因為嬰孩的洗禮,雖然可能未曾提及,但該事至為明顯,無須提及。 我們由於西二11-12便知道,新約時以洗禮代替割禮;割禮就是在男嬰孩誕生後第八天所施行的一種聖禮。唯有此種事實可為小孩洗禮的明證,特別是由於我們的主命令其使徒當給人施洗,使「萬民」作門徒;這句話通常也包含小孩在內。 因此,每個嬰孩的洗禮都是給旁觀者的一個見證,他們希奇上帝竟然給我們所不配得的愛,因為我們如同受洗的嬰孩一樣,靈命是無助的。甚至耶穌的成年門徒也被提醒這屬靈的事實。耶穌對他們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回轉,變成小孩的樣式,斷不得進天國」(太十八3)。
關於嬰孩洗禮的十個總結: 總結第二
這總結摘自: 好消息雜誌,第三期: 洗禮,第13-14頁。 上帝對嬰兒沒有心存偏見 基督使世人能分享上帝與人和好的益處。上帝不會像社會裏辨別種族、性別、經濟狀況或年齡一般把世人分門別類(約三5;徒十44;賽四十六4;路十八15-16)。當上帝賜信心給世人時,祂並不因年齡有所歧視,包括嬰兒在內。 因為小孩子都是在罪孽裏生的(詩五十一5)亦需要拯救,而洗禮便負有極大的意義。當他們對所傳說的福音不能親口回應時,他們仍然能藉著洗禮的水得到屬靈的影響。聖經告訴我們:施洗約翰甚至在母腹裏已被聖靈充滿(路一15)。 好牧人藉著洗禮尋找迷失的羊。並不是羊群尋找祂。惟有當我們被上帝的愛圍繞著才能得著信心。當我們是嬰兒受洗時,在不曉得或省覺之下已接受了上帝賜愛的初「吻」。 救恩的原動力是從上帝而來,向靈性無助的人以及無助的嬰兒發揮作用。個人的救恩(弗二8-9)和信心的恩賜並不是我們配得的,乃全是聖靈工作的果效(林前十二3)。耶穌對跟從祂的人說:「不是你們揀選了我,是我揀選了你們」(約十五16)。被上帝默示的使徒保羅也說:「因為我們還軟弱的時候,基督就按所定的日期為罪人死」(羅五6)。 每個人在上帝面前都如初生的嬰孩一樣,是無助而又依賴祂的!我們是罪人,靈性上都穿著污穢的尿布(賽六十四6),但上帝到來以祂洗禮的水潔淨我們。嬰孩和成年人、富有的和貧窮的、男的和女的全都離不開這句話:「你有甚麼不是領受的呢?」(林前四7)。為這個緣故,拯救我們的信心乃是耶穌作成的。這樣的信心正像上帝救贖的道在人空虛的心裏迴響著。無論是成年人或嬰孩的信心都全不是出於人意,乃是上帝的靈把拯救的信心放在人心裏。這意味著嬰孩像信主的成年人一樣都能夠「有信心」。
關於嬰孩洗禮的十個總結: 總結第一
這總結摘自:韋真爾(Gene Edward Veith, Jr.),《十字架的神髓:路德的靈命觀》,李廣生、蔡錦圖譯,(香港:香港路德會文字部,2004)。 正如上帝其他拯救的行動一樣,洗禮是上帝的工作。路德在《大問答》中解釋:「奉上帝的名受洗,不是受人的洗,而是受上帝的洗。雖藉著人手施行,乃是上帝親自的作為。」(1) 就以嬰兒洗禮為例吧。一個小小的嬰孩,是不可能明白這儀式的意義的。一個嬰孩也缺乏聖經的知識,沒有道德心靈,更沒有意志去決志歸向基督。信義宗人怎麼能夠斷然說:一個受了洗的嬰孩就是一個基督徒,說那孩子已經重生呢?他們如何把藉洗禮重生的教導,與對因信稱義教導相調和呢? 事實上,嬰孩洗禮可能就是因信稱義的最佳闡釋。信義宗對洗禮的獨特教導,認為受了洗的嬰孩是真有信心的。誠然,一個嬰孩不會有多少知識或能力作抉擇——但信心根本不屬理性的範疇,也不是一個決志。信心就是信靠,是一段完全倚靠基督的關係。一個嬰孩完全缺乏自主能力,豈不要倚靠他的父母嗎?母親對孩子的愛,豈不是嬰孩所能知道的事,是構成他微小存在最真誠的事實嗎?假如一個嬰孩能夠對父母有信心——安穩地倚靠在他們的愛眷關懷——那麼嬰孩為何不能在他的天父中有信心呢? 在稱義中,人是純粹被動的,也只有接受的分。再說一次,救恩不是由於人的行為,也不是因著道德上的努力、或知識的獲取、或某種神秘的經驗。救恩只是從上帝那裏接受一份白白的恩賜。一個嬰孩接受洗禮,就把那樣被動的接納模塑出來,反而成年人卻在他們竭力自救中不斷掙扎。故此,當耶穌講述信心、悔改基督徒生命時,祂是以小孩子為榜樣的。 「耶穌叫了一個小孩子來,使他站在他們當中,然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不得進天國。所以,凡自己謙卑像這小孩子的,他在天國就是最大的」(太十八2-4)。 一個無助的孩子成為我們歸信基督的模範(「你們若不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在稱義中,絲毫不容許人纇驕傲的存在,無人能自誇他的能力或行為(「凡自己謙卑像這孩子的」)。在洗禮中,一個嬰孩被動地接納上帝的恩典,與基督一同聯合,而且被改變了。聖靈住在那孩子裏,他就有了一個活潑的信心。這信心必須不斷聆聽上帝的道來培育,正如一個嬰孩,一旦誕生下來,就要不斷得到餵養,否則就會死亡一樣。 (1)協同書(路德大問答部份)。譯者:李天德,修訂版校譯者:曾森、李志傑、古志薇。香港:香港路德會文字部,2001年修訂版初版,頁393。
十個原因應該給嬰孩施洗
原因第一: 嬰孩在萬民之內 「萬民」一詞包括了嬰孩在內。耶穌快要升天時,祂就吩咐祂的門徒說:「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太二十八19-20和合本)。耶穌叫祂的門徒使「萬民」作祂的門徒。如何作呢?給這些萬民施洗和教訓他們遵守耶穌所吩咐的。如果耶穌所講的「萬民」不包括嬰孩在內的話,祂就應該很清楚這樣說。有些人說因為聖經沒有特別指示我們要給嬰孩施洗,所以我們就不應該給這樣作。但是,更合乎邏輯是:因為聖經沒有禁止我們給嬰孩施洗,所以我們就應該這樣作;並且耶穌的吩咐很清楚:我們要藉著洗禮和教訓使萬民作祂的門徒—-這「萬民」包括嬰孩在內。 原因第二: 洗禮代替割禮 洗禮代替割禮。使徒保羅在歌羅西書二11-13(和合本)說:「你們在祂裏面,也受了不是人手所行的割禮,乃是基督使你們脫去肉體情慾的割禮。你們既受洗與祂一同埋葬,也就在此與祂一同復活,都因信那叫祂從死裏復活神的功用。你們從前在過犯和未受割禮的肉體中死了,神赦免了你們一切過犯,便叫你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耶穌還沒有來的時候,上帝叫亞伯拉罕和祂的後裔以色列人要給八天大的男嬰受割禮(創十七9-14;利十二3)。嬰孩這樣受割禮就表達他們現在屬於上帝的子民(創十七14)。 耶穌來之後,當祂設立洗禮的時候叫我們奉父、子、聖靈的名給萬民施洗。當人受洗的時候,他們就成為在這三一真神的名下之人,是上帝的子民。保羅在歌羅西書說洗禮是一個新的割禮。舊的割禮是給嬰孩受。我們很自然會結論新的割禮—洗禮—也是給嬰孩受。很清楚上帝舊約時代的人是包括嬰孩的。上帝新約時代的子民當然也是包括嬰孩的。割禮是給嬰孩受的。洗禮也是給嬰孩受的。 原因第三: 聖經記載「一家」人受洗 聖經記載「一家」人受洗。請看以下的經文(和合本): 徒十六15:「[呂底亞]和她一家既領了洗。。。」徒十六33:「當夜,就在那時候,禁卒把他們帶去,洗他們的傷;他和屬乎他的人立時都受了洗。」林前一16:「我也給司提反家施過洗。 當舊約、新約聖經提到「一家」人的時候,這都是包括小孩的。譬如以上的經文,徒十六15和林前一16,原文希臘文都用了oikos(全家)此字。在舊約(七十士譯本)創十七23和撒上二十二16-19裏,這同樣oikos字很清楚包括小孩。 在以上的例子,可能性很大那些家包括小孩;即使沒有,上帝如果不要我們給嬰孩施洗的話,祂應該帶領路加和保羅寫清楚,說所有受洗之人都是成人。但是聖經並沒有這樣說。當聖經時代的人聽到「一家」人的時候,他們自然會想到這包括嬰孩。聖經記載「一家」人受洗,我們也應該給我們「一家」人——包括嬰孩——受洗。 原因第四: 洗禮是上帝的作為 洗禮是上帝的作為,不是人的作為。在洗禮中——無論是嬰孩或成人的洗——上帝是主動的,人只是被動的或領受的。因為是這樣,並且因為嬰孩和成人一樣可以領受祝福,所以我們應該給嬰孩施洗。 關於洗禮是上帝的作為,不是我們人的作為,耶穌自己解釋的最清楚。祂說,「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上帝的國。。。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上帝的國」(約三3、5和合本)。 首先,應該提到,耶穌的對象(尼哥德慕)和約翰的讀者一定知道耶穌在這裏所講的是指著洗禮。那時候,用水「洗禮」的儀式,是很普遍的,所以當耶穌這樣提到「水和聖靈的洗」時,人們馬上會知道祂所講的是洗禮。(也許約翰為了讓他的讀者更清楚這點,他在三22-26就提到用水的洗禮。)所以,我們首先要知道,耶穌在這裏是指的是洗禮。 接下,耶穌說在洗禮中,人重生了。很明顯的,一個生產的過程對所誕生的人來說,是一個被動的或領受的經驗。若在講肉身出生的話,是母親給嬰孩生出來,不是嬰孩自己爬出來。耶穌說「從[母親的]肉身生的,就是[嬰孩的]肉身」(三6)。同樣的,「從[聖]靈生的,就是[人的]靈」(三6)。聖靈藉著洗禮把我們靈魂「生出來」的時候,我們當然是被動的、只是領受的而已。肉身的出生是一個被動的經驗。靈魂的出生也是。那麼,如果嬰孩的肉身「可以」藉著母親誕生的話,他們的靈魂是否能藉著洗禮而誕生呢?當然可以!其實,若按照這個例子的話,奇怪的不是嬰孩的重生——嬰孩洗禮,奇怪的乃是成人的重生——成人洗禮。就是因為這樣,所以尼哥德慕才會「以為希奇」了!(三4-7) 洗禮,與救恩和人的信心一樣,是上帝的作為,不是人的作為。無論我們是嬰孩或是成人,上帝是藉著洗禮拯救我們的。請多看以下兩處經文如何相同的表達這個事實: 「[上帝]便救了我們,並不是因我們自己所行的義,乃是照祂的憐憫,藉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多三5和合本)。「這水所表明的洗禮,現在藉著耶穌基督復活,也拯救你們」(彼前三21和合本)。洗禮是上帝的作為。上帝藉著洗禮重生我們。嬰孩可以出生。嬰孩也可以「重出生」。很明顯。。。我們應該給嬰孩施洗。 原因第五:嬰孩是罪人 嬰孩是罪人;他們需要上帝藉著洗禮所賜給人的赦免和救恩。首先,嬰孩是罪人。請看以下的經文: 「我是在罪孽裏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詩五十一5和合本)。 「惡人一出母胎就與神疏遠,一離母腹便走錯路,說謊話」(詩五十八3和合本)。 「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約三6和合本)。 「我們從前也都和他們在一起,放縱肉體的私慾,隨著肉體和心意所喜好的去行;我們與別人一樣,生來都是可怒的兒女」(弗二3新譯本)。 這些經文都很清楚。從我們出生、甚至從在我們母親懷胎的時候,我們就是有罪的。在神學介,我們把這個事實叫做「原罪」或「本罪」。關於這罪,聖經也說:「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馬書五12和合本)。從一開始,我們每一個人就是罪人,並且「罪的工價乃是死」(羅馬書六23和合本)。我們所有的罪人,包括嬰孩,都因著我們的罪需要「負責任」。有些人會說有一個「負起責任的年齡」(譬如十二歲)。這些人說小孩子還沒有到這年齡的時候不需要負責任。但是,聖經沒有這個教導。聖經裏「負起責任的年齡」就是「有罪的年齡」——從一開始就開始了。嬰孩和成人一樣,他們有時會死。這就表示嬰孩和成人一樣也是罪人,並且也會「賺」罪的工價,死。嬰孩若不是罪人或不需要「負責任」的話,他們就不會死。但是,嬰孩有時也死。他們是罪人,並且他們需要上帝藉著洗禮所賜給人的赦免和救恩。 上帝藉著洗禮就是作這個赦罪和拯救的工作。請看以下的經文: 「彼得說:你們應當悔改,並且每一個人都要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使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這應許原是給你們和你們的兒女,以及所有在遠方的人,就是給凡是我們主神召來歸他的人』」(徒二38-39新譯本)。 「這水所表明的洗禮,現在藉著耶穌基督復活,也拯救你們」(彼前三21和合本)。 這兩段經文強調洗禮赦免我們的罪和拯救我們。並且,第一段特別提到這應許不僅是給成人,它也是給「你們的兒女」。很清楚——洗禮也是給孩子的,也是給嬰孩的。嬰孩是罪人。他們需要他們的罪蒙赦免。他們需要被上帝拯救。上帝藉著洗禮就賜給他們這個祝福。我們的確應該給我們的嬰孩施洗! 原因第六: 嬰孩能夠信 嬰孩能夠信。耶穌在馬可福音十六16說:「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和合本)。因著這句話和其它經文,教會一直了解受洗的人也必須相信耶穌,才能得救。意思是說,不是光行這「儀式」——只做這個動作——人就得到上帝藉著洗禮所賜的赦免和救贖。受洗的人也需要藉著信心領受上帝藉著洗禮所賜給他們的祝福。雖然聖經的確告訴我們「洗禮。。。拯救你們」(彼前三21和合本),但是聖經也非常清楚,為了得救,人——包括嬰孩——必須信耶穌(譬如約三16;弗二8;徒四12)。結論是「洗禮」和「信」必須在一起的。 到了這個地步,有些人會說,「對,沒錯,只有信耶穌的人才能受洗。但是,因為嬰孩還不能自己相信,所以還不能給他們施洗。」但是,嬰孩真的不能相信嗎?請看以下的聖經記載: 當時,門徒進前來,問耶穌說:「天國裏誰是最大的?」耶穌便叫一個小孩子來,使他站在他們當中,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不得進天國。所以,凡自己謙卑像這小孩子的,他在天國裡就是最大的。凡為我的名、接待一個像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凡使這信我的一個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這人的頸項上,沉在深海裡」(太十八1-6和合本)。 在這段裏,耶穌提到「信我的小子」,也說成人「若不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不能進天國。」小孩子可以信。甚至嬰孩可以信。請看以下的經文: 有人抱著自己的嬰孩來見耶穌,要祂摸他們;門徒看見就責備那些人。耶穌卻叫他們來,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裏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在神國的正是這樣的人。我實在告訴你們:凡要承受神國的,若不像小孩子,斷不能進去」(路十八15-17和合本)。 耶穌在這裏說,「在神國的正是這樣的人」——小孩子。並且,耶穌當時所指的就是人所抱來的嬰孩。雖然這裏沒有提到「信」,但是,如果嬰孩是在神國裏面的,他們不會是信耶穌的嗎? 聖經在其它的地方也提到孩子能信,也能有聖靈或類似的祝福,譬如在詩二十二9-10;路一15、44;約壹二13。當耶穌在馬太福音十一25-26向祂的父禱告的時候,祂也特別提到嬰孩,說:「我感謝你!因為你將這些事向聰明通達的人藏起來,向嬰孩就顯出來。父啊,是的,因為你的美意是如此」(和合本)。 從這些經文裏,我們可以看出,小孩子——甚至嬰孩——能夠信。如果有人還是覺得這是不可能的事,這大概是因為他們認為一個人「相信」是等於他「用他自己理性的功能和意志決定接受耶穌基督」或類似的解釋。我在其它的部落格文章裏已經幾次討論過這個問題。在這裏我只能給一個簡單的總結:一個人——包括嬰孩——「相信」的意思是說他: (1)領受神的祝福。羅四13提到「信」是領受應許的:「原來上帝給亞伯拉罕和他後裔承受世界的應許,並不是因著律法,而是藉著因信而來的義」(新譯本)。 (2)與耶穌有個信靠或信賴的關係。羅十11說,「所有信靠祂的人,必不失望」(新譯本)(也參彼前二6)。 (3)與耶穌基督是連接在一起的。西二12又提到「信」,又提到「洗禮」說,「你們在洗禮中已經與祂一同埋葬,也在洗禮中,因信那使基督從死人中復活的上帝所運行的動力,與祂一同復活了」(新譯本)(也參弗三17和腓三8-9)。 這三者,嬰孩都能夠「作」。(1)他們能夠領受祝福——他們常常領受禮物。(2)嬰孩很自然的能夠「信靠」或「信賴」——譬如他們信賴他們的父母。(3)嬰孩也能夠被上帝(藉著洗禮和信)與耶穌基督連接在一起的。所以,嬰孩能夠信。並且,連這個信心也是上帝所賜給人的。腓一29說,「因為上帝為了基督的緣故賜恩給你們,使你們不單是信基督,也是要為祂受苦」(新譯本)(也參弗二8-9);上帝如何使嬰孩信基督呢?如果——照聖經所說的——上帝藉著洗禮「拯救」我們(多三5;彼前三21)、賜給我們赦免和聖靈(徒二38)和使我們「歸入基督」和「披戴基督」(加三27)的話,我們應該結論上帝就是藉著同樣的洗禮把這拯救人的信心賜給嬰孩,因為只有信心能領受這些祝福。 以上的討論顯示嬰孩能夠信。上帝藉著洗禮也就賜給他們這信心。因此我們應該給我們的嬰孩施洗。 原因第七: 耶穌要人帶著嬰孩到祂那裏去為了領受他的祝福 耶穌要人帶著嬰孩到祂那裏去為了領受他的祝福。三個符纇福音都記載這事件——這就表示它的重要性(太十九13-15;可十13-16;路十八15-17)。三個記載都稍微不一樣。路加告訴我們所帶來的孩子包括嬰孩。馬可的記載在這裏: 有人帶著小孩子來見耶穌,要耶穌摸他們,門徒便責備那些人。耶穌看見就惱怒,對門徒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裏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在神國的,正是這樣的人。我實在告訴你們:凡要承受神國的,若不像小孩子,斷不能進去。」於是抱著小孩子,給他們按手,為他們祝福(可十13-16和合本)。 從這段經文我們可以學到很多。我這裏只要強調一點:當門徒禁止人帶小孩子(包括嬰孩)來見耶穌時,耶穌在惱怒中特地反對門徒所作的。耶穌特地要這些小孩子來見祂;祂也特地要祝福這些小孩子(包括嬰孩)。現在,2000年後,我們不能那樣子帶我們小孩子去見耶穌。但是我們若給我們的孩子(包括嬰孩)施洗的話,按照聖經的教導,我們就是在把他們連於基督了。基督在洗禮中也在祝福他們。請看以下的經文: 豈不知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祂的死麼?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祂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裏復活一樣。我們若在祂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祂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羅六3-5和合本)。 你們既受洗與[基督]一同埋葬,也就在此與祂一同復活,都因信那叫祂從死裏復活神的功用(西二12和合本)。 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加三27和合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