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angelical Lutheran Mission Society for the Chinese

約翰福音 11:17-53 耶穌替百姓死

證道題目:「耶穌替百姓死」 

證道經文:約翰福音 11:17-27, 38-53  

預苦期第五主日(甲年)  

日期:2014 年 4 月 6 日 

地點:美國印第安納州 Evansville 城市, 

路德會聖保羅教會 

講員: 白霈德牧師 

願恩惠、憐憫、平安從我們的父上帝並主耶穌基督歸於你們,阿們。我們是罪人。我們都 知道這個。但是,我們需要經常被提醒,否則我們在自己的驕傲中忘記我們需要耶穌和祂 的赦免。這驕傲就是我們今天福音書經文—從約翰福音第十一章—這驕傲是這段經文裏 

面的法利賽人的問題。他們一直以為他們不需要耶穌和祂的赦免—因為他們一直以為他 們沒有什麼罪。雖然我們可能不像法利賽人那樣那麼固執地拒絕耶穌—像在這段經文裏 他們決定要殺祂—但是,我們常常明明知道上帝的旨意是什麼,但是,我們還是很固執 地不跟從這旨意,很驕傲地作我們自己想要作的,不理上帝。譬如說我們明明知道在家裏 

面我們應該為家人而活—盡量滿足他們的需要。但是,我們總是先確定自己的需要是被 滿足的,才想到他們。我們也明明知道我們要好好地聽、學習上帝的道—禮拜天的時 候,也是每天在家裏。但是,我們讓好多其它的事情變得更重要—因此,我們說我們沒 有時間看聖經—太忙、太累。 

我們的罪另外也像我們經文裏面的馬大。沒錯,她相信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 ⏌(約 11:27 和合本)。這非常好。但是,當耶穌叫人把拉撒路墳墓的石頭挪開的時候, 馬大的信心好像軟弱起來。她說:⎾主啊,他現在必是臭了,因為他死了已經四天了⏌ (約 11:39 和合本)。「馬大,這對基督,上帝的兒子來說應該不是個問題,不是嗎?」 耶穌也剛才就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約 11:25 和合本)。我們跟馬大一樣都知道,都相信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祂當然什麼都能 作。但是,我們常常軟弱。我們懷疑上帝的應許,譬如祂這個應許:「我總不撇下你,也 不丟棄你」(來 13:5 和合本)。我們也擔心一大堆事情,好像上帝沒有能力幫助、保守我 們。我們不怎麼信靠祂,反而信靠自己、信靠別人、信靠金錢、我們的確有罪。 

因為我們是罪人我們必須死。可以說拉撒路是最可憐的—他需要兩次死!耶穌在這裏使 他復活,但是,他之後還是要再死一次—好累!因為我們的罪,我們每一個人—包括我 們信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的基督徒—我們的肉體都要死—這是不能避免的。並 且,因為我們承受了我們父母的罪,承受了亞當、夏娃的罪,所以,我們一有肉體生命的 時候—就是在母親的肚腹的時候—我們的靈魂也是死的—這是更嚴重的問題。 

但是,復活在耶穌。生命也在耶穌。耶穌是生命的主。在我們的經文裏,祂也就證明給我 們看—祂使死亡變成生命—祂叫拉撒路從死裏復活。耶穌也說:「信我的人,雖然死 了,也必復活」—耶穌就是指我們—我們信耶穌的人。我們肉體雖然會死,但是,在末 日的時候耶穌還是會使我們復活,就像馬大所說的(參約 11:24)。我們的靈魂呢?耶穌 已經使我們本來死的靈魂有生命了。這就是「重生」的意思—人的靈魂從上帝得到生命。這就是指聖靈藉著福音使我們信耶穌的時候,也是指我們受洗的時候。賜靈魂生命的 上帝也會藉著祂的道保持這生命一直等到我們肉體死之後再復活的時候—就是身體和靈 魂進天堂的時候。 

那麼,為什麼上帝會讓我們罪人得到這生命呢?因為,我們根本不配。今天的經文也提到 這個。並且,很奇妙的是這段經文裏面所告訴我們這個的人不是耶穌,也不是馬大、馬利 亞或拉撒路。也不是耶穌的門徒。那位告訴我們的人反而是那位驕傲的,完全拒絕耶穌的 大祭司,該亞法。的確,該亞法根本不曉得他所說的話真正的意思是什麼,但是,上帝還 是藉著他的口,藉著他大祭司的職位來告訴我們耶穌如何要賺得我們的生命。 

我現在再念一次我們的經文,從第 45 節開始。耶穌剛才用祂大能的話使拉撒路復活。接 著,第 45 節說:「那些來看馬利亞的猶太人,見了耶穌所作的事,就多有信祂的;但其 中也有去見法利賽人的,將耶穌所作的事告訴他們。祭司長和法利賽人聚集公會,說: 

『這人行好些神蹟,我們怎麼辦呢?若這樣由著他,人人都要信他;羅馬人也要來奪我們 的地土和我們的百姓。』內中有一個人,名叫該亞法,本年作大祭司,對他們說:『你們 不知道甚麼!獨不想一個人替百姓死,免得通國滅亡,就是你們的益處。』他這話不是出 於自己,是因他本年作大祭司,所以預言耶穌將要替這一國死。也不但替這一國死,並要 將上帝四散的子民都聚集歸一。從那日起他們就商議要殺耶穌」(約 11:45-53 和合 

本)。 

該亞法說一個人—耶穌—應該替百姓死。他的意思是說:他們如果沒有把耶穌殺掉的 話,百姓就會跟隨耶穌,會把祂立為他們的君王,一同反抗管轄他們的羅馬人。因此羅馬 人要來奪取他們的「土地」—原文是「地方」—應該是指聖殿—也要奪取猶太人的百 姓。但是,該亞法說,比這樣的情況好當然就是把耶穌一個人殺掉—這樣,羅馬人就不 會滅絕百姓—這是他說「一人替百姓死」的意思。 

那麼,該亞法當然不了解真正的情況是什麼。首先,耶穌根本不要作世上的君王(參約 18:36)。雖然當時大部分的人以為彌賽亞就是要這樣作,但是,這根本不是上帝的計 劃。耶穌來不是要給人一個很短暫的只有在世上榮華的生命。不是。祂來是為了給罪人與 上帝和好永遠的生命。羅馬人根本不用怕耶穌。該亞法和法利賽人也不應該怕羅馬人— 他們應該怕的乃是上帝。羅馬人可以奪取他們肉體的生命,沒錯。但是,只有宇宙的審判 官上帝能永遠奪取他們靈魂和肉體的生命(參太 10:28)。如果上帝判決你有罪,你就身 體與靈魂要永遠死在地獄裏面。但是,如果上帝判決你是沒有罪的,你就身體與靈魂要永 遠活著,在天堂的榮耀裏。 

那麼,講到這裏—人可以永遠活著—我們又回到耶穌的話—祂說⎾復活在我,生命也 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約 11:25 和合本)。耶穌說信祂的人就會復 活,有永遠的生命。但是,信祂的人還是罪人,不是嗎?審判官上帝怎麼會給有罪的人生 命呢?罪人應該死,不是嗎?我們也應該死—因為我們都是像法利賽人一樣—很驕傲 的,也常常不理上帝的道。我們該死也因為我們都像馬大一樣—很軟弱,很難相信上帝 的道。我們應該死,應該受上帝的審判—這都是沒有錯的。

但是,我們現在準備好可以了解該亞法所講的那句話真正的意思是什麼。該亞法說:「一 個人替百姓死,免得通國死亡,就是你們的益處」(約 11:50 和合本)。是的。但,真正 的意思是什麼呢?真正的意思是上帝讓,上帝叫一個人—一個自己是無罪的人—上帝的 

獨生愛子耶穌—上帝叫祂替我們罪人死。因此,我們罪人不需要死—我們罪人得了生 命!這也就是上帝的計劃—不是該亞法的。耶穌誕生 700 年之前,上帝已經藉著先知以 賽亞說:「他(就是耶穌)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 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 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賽 53:4-6 和合本)。彼得前書也說:「基督曾一次為罪受苦,就 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彼前 3:18 和合本)。 

審判官上帝看到耶穌身上有我們的罪。所以,祂就審判祂、處罰祂。耶穌這樣就是替我們 死。因為祂已經替我們死,我們現在雖然肉體還是會死,但是,我們的肉體因著耶穌的緣 故將來必定復活。我們的靈魂也永不死—會一直活著。我們今天的書信經文,從羅馬 書,第八章也說—第一節:「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羅 8:1 和合本)。 因為耶穌已經替我們死—上帝已經在耶穌身上定了我們的罪。並且,因為我們相信了耶 穌是為我們這樣作的(參約 11:25),所以,現在上帝就不定我們的罪了。耶穌替我們受 審判。耶穌替我們死。因此,我們現在就有生命了。復活在耶穌。生命在耶穌。我們是屬 於耶穌的。因此,我們也會復活。我們有生命。感謝主!阿們。「上帝所賜出人意外的平 安,必在基督耶穌裏,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腓 4:7 和合本)。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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