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angelical Lutheran Mission Society for the Chinese

證道經文:約瀚福音 11:17-53 (2017) – 耶穌替百姓死

約瀚福音 第11章
17 耶穌到了,知道拉撒路在墳墓裏已經四天了。 18 伯大尼離耶路撒冷不遠,約有六里路。 19 有好些猶太人來看馬大和馬利亞,要為她們弟弟的緣故安慰她們。 20 馬大聽見耶穌來了,就出去迎接他;馬利亞卻仍然坐在家裏。 21 馬大對耶穌說:「主啊,你若早在這裏,我弟弟就不會死了。 22 我也知道,即使現在,你無論向 神求甚麼, 神也必賜給你。」 23 耶穌對她說:「你弟弟會復活的。」 24 馬大對他說:「我知道在末日復活的時候,他會復活。」 25 耶穌對她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 26 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你信這話嗎?」 27 馬大對他說:「主啊,是的。我信你是基督,是 神的兒子,就是那要臨到世界的。」
38 耶穌又心裏悲嘆,來到墳墓前。那墳墓是個穴,有一塊石頭擋着。 39 耶穌說:「把石頭挪開!」那死者的姐姐馬大對他說:「主啊,他現在必定臭了,因為他已經死了四天了。」 40 耶穌對她說:「我不是對你說過,你若信就必看見 神的榮耀嗎?」 41 於是他們把石頭挪開。耶穌舉目望天,說:「父啊,我感謝你,因為你已經聽了我。 42 我知道你常常聽我,但我說這話是為了周圍站着的眾人,要使他們信是你差了我來的。」 43 說了這些話,他大聲呼叫說:「拉撒路,出來!」 44 那死了的人就出來了,手腳都裹着布,臉上包着頭巾。耶穌對他們說:「解開他,讓他走!」45 於是來看馬利亞的猶太人中,有很多人見了耶穌所做的事,就信了他。 46 但其中也有人去見法利賽人,把耶穌所做的事告訴他們。 47 祭司長和法利賽人召開議會,說:「這人行好些神蹟,我們怎麼辦呢? 48 若讓他這樣做,人人都要信他;羅馬人也要來毀滅我們的聖殿[c]和我們的民族。」 49 其中有一個人,名叫該亞法,那年當大祭司,對他們說:「你們甚麼都不知道, 50 也不想想,一個人替百姓死,免得整個民族滅亡,這對你們是有利的。」 51 他這話不是出於自己的意思,而是因他那年當大祭司,所以預言耶穌將為這民族而死。 52 他不但替這民族死,還要把 神四散的兒女都聚集起來,合成一羣。 53 從那日起,他們就商議要殺耶穌。

證道題目:「耶穌替百姓死」
證道經文:約翰福音11:17-27,38-53
預苦期第五主日(甲年)
日期:2017年4月2日
地點:台灣新竹路德會千甲佈道所
講員:白霈德牧師

願恩惠、憐憫、平安從我們的父上帝並主耶穌基督歸於你們,阿們。我們是罪人。我們都知道這個。但是,我們需要經常被提醒,否則我們在自己的驕傲中忘記我們需要耶穌和祂的赦免。這驕傲就是我們今天福音書經文—從約翰福音第十一章—這驕傲是這段經文裏面的法利賽人的問題。他們一直以為他們不需要耶穌和祂的赦免—因為他們一直以為他們沒有什麼應該擔心的罪。雖然我們可能不像法利賽人那樣那麼固執地拒絕耶穌—像在這段經文裏他們決定要殺祂—但是,我們常常明明知道上帝的旨意是什麼,但是,我們還是很固執地不跟從這旨意,很驕傲地作我們自己想要作的,不理上帝。譬如說我們明明知道在家裏面我們應該為家人而活—盡量滿足他們的需要。但是,我們通常習慣確定自己的需要是被滿足的,才想到他們。我們也明明知道我們要好好地聽、學習上帝的道—在禮拜天的時候,也是每天在家裏。但是,我們讓好多其它的事情變得更重要—因此,我們說我們沒有時間看聖經—太忙、太累。

我們的罪另外也像我們經文裏面的馬大。沒錯,她相信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約11:27和合本)。這非常好。但是,當耶穌叫人把拉撒路墳墓的石頭挪開的時候,馬大的信心好像軟弱起來。她說:「主啊,他現在必是臭了,因為他死了已經四天了」(約11:39和合本)。「馬大,這對基督,上帝的兒子來說應該不是個問題,不是嗎?」耶穌也剛才就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約11:25和合本)。我們跟馬大一樣都知道,都相信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祂當然什麼都能作。但是,我們常常軟弱。我們懷疑上帝的應許,譬如祂這個應許:「我總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來13:5和合本)。我們也擔心一大堆事情,好像上帝沒有能力幫助、保守我們。我們不怎麼信靠祂,反而信靠自己、信靠別人、信靠金錢、我們的確有罪。

因為我們是罪人我們必須死。可以說拉撒路是最可憐的—他需要兩次死!耶穌在這裏使他復活,但是,他之後還是要再死一次—好累!因為我們的罪,我們每一個人—包括我們信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的基督徒—我們的肉體都要死—這是避免不了的。並且,因為我們承受了我們父母的罪,承受了亞當、夏娃的罪,所以,我們一有肉體生命的時候—就是在母親的肚腹裏的時候—我們的靈魂也是死的—這是更嚴重的問題。

但是,復活在耶穌。生命也在耶穌。耶穌是生命的主。在我們的經文裏,祂也就證明給我們看—祂使死亡變成生命—祂叫拉撒路從死裏復活。耶穌也說:「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耶穌就是指我們—我們信耶穌的人。我們肉體雖然會死,但是,在末日的時候耶穌還是會使我們復活,就像馬大所說的(參約11:24)。我們的靈魂呢?耶穌已經使我們本來死的靈魂有生命了。這就是「重生」的意思—人的靈魂從上帝得到生命。這就是指聖靈藉著福音使我們信耶穌的時候,也是指我們受洗的時候。賜靈魂生命的上帝也會藉著祂的道保持這生命一直等到我們肉體死之後我們再復活的時候—就是身體和靈魂進天堂的時候。

那麼,為什麼上帝會讓我們罪人得到這生命呢?因為,我們根本不配。今天的經文也提到這個。並且,很奇妙的是這段經文裏面所告訴我們這個的人不是耶穌,也不是馬大、馬利亞或拉撒路。也不是耶穌的門徒。那位告訴我們的人反而是那位驕傲的,完全拒絕耶穌的大祭司,該亞法。的確,該亞法根本不曉得他所說的話真正的意思是什麼,但是,上帝還是藉著他的口,藉著他大祭司的職位來告訴我們耶穌如何要賺得我們的生命。

我現在再念一次我們的經文,從第45節開始。耶穌剛才用祂大能的話使拉撒路復活。接下,第45節說:「那些來看馬利亞的猶太人,見了耶穌所作的事,就多有信祂的;但其中也有去見法利賽人的,將耶穌所作的事告訴他們。祭司長和法利賽人聚集公會,說:『這人行好些神蹟,我們怎麼辦呢?若這樣由著他,人人都要信他;羅馬人也要來奪我們的地土和我們的百姓。』內中有一個人,名叫該亞法,本年作大祭司,對他們說:『你們不知道甚麼!獨不想一個人替百姓死,免得通國滅亡,就是你們的益處。』他這話不是出於自己,是因他本年作大祭司,所以預言耶穌將要替這一國死。也不但替這一國死,並要將上帝四散的子民都聚集歸一。從那日起他們就商議要殺耶穌」(約11:45-53和合本)。

該亞法說一個人—就是耶穌—應該替百姓死。他的意思是說:他們如果沒有把耶穌殺掉的話,百姓就會跟隨耶穌,會把祂立為他們的君王,一同反抗管轄他們的羅馬人。但是,當他們這麼作的時候,羅馬軍兵就會來毀滅他們,就是會來奪取他們的「土地」—原文是「地方」—應該是指聖殿—也要奪取猶太人的百姓。但是,該亞法說,比這樣的情況好當然就是把耶穌一個人殺掉—這樣,羅馬人就不會滅絕百姓—這就是他說「一人替百姓死」的意思。

那麼,該亞法當然不了解真正的情況是什麼。首先,耶穌根本不要作世上的君王(參約18:36)。雖然當時大部分的人以為彌賽亞就是要這樣作,但是,這根本不是上帝的計劃。耶穌來不是要給人一個很短暫的只有在世上榮華的生命。不是。祂來是為了給罪人與上帝和好永遠的生命。羅馬人根本不用怕耶穌。該亞法和法利賽人也不應該怕羅馬人—他們應該怕的乃是上帝。羅馬人可以奪取他們肉體的生命,沒錯。但是,只有宇宙的審判官上帝能永遠奪取他們靈魂和肉體的生命(參太10:28)。如果上帝判決你有罪的話,你就身體與靈魂要永遠死在地獄裏面。但是,如果上帝判決你是沒有罪的,你就身體與靈魂要永遠活著,在天堂的榮耀裏。

那麼,講到這裏—人可以永遠活著—我們又回到耶穌的話—祂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約11:25和合本)。耶穌說信祂的人就會復活,有永遠的生命。但是,信祂的人還是罪人,不是嗎?審判官上帝怎麼會給有罪的人生命呢?罪人應該死,不是嗎?我們也應該死—因為我們都是像法利賽人一樣—很驕傲的,也常常只有關心自己,也常常不理上帝的道。我們該死也因為我們都像馬大一樣—很軟弱,很難相信上帝的道。我們應該死,應該受上帝的審判。

但是,我們現在準備好可以了解該亞法所講的那句話真正的意思是什麼。該亞法說:「一個人替百姓死,免得通國死亡,就是你們的益處」(約11:50和合本)。是的。但,真正的意思是什麼呢?真正的意思是上帝讓,上帝叫一個人—一個自己是無罪的人—上帝的獨生愛子耶穌—上帝叫祂替我們罪人死。因此,我們罪人不需要死亡—我們罪人得了生命!這也就是上帝的計劃—不是該亞法的。在耶穌誕生700年之前,上帝已經藉著先知以賽亞說:「他(就是耶穌)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賽53:4-6和合本)。彼得前書也說:「基督曾一次為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上帝面前」(彼前3:18和合本)。

這樣,審判官上帝看到耶穌的身上有你、我的罪。對,你的罪都在那裏。耶穌把你一切的罪—你驕傲的罪、你軟弱的罪,所有的罪—從你身上都拿走了,放在祂自己的身上。然後祂就完整地受你那些罪所賺得的懲罰。父上帝看到那麼多罪在耶穌的身上,祂一定要好好的審判祂、處罰祂。耶穌這樣就代替你死。我們今天的書信—從羅馬書,第八章—也說的一樣。第三節說:「上帝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因為你、我的罪都在祂身上],[耶穌]做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羅8:3和合本)。因此,第一節就說:「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羅8:1和合本)。因為耶穌已經替你死—上帝已經在耶穌身上定了你的罪,所以,上帝就不再定你的罪了。聖經,另外,在希伯來書,第九章說:「在這末世[基督]顯現一次,把自己獻為祭,好除掉罪」(來9:27和合本)。對。基督自己當作祭品—充滿我們罪惡的祭品—為了除掉我們的罪。這樣,現在,你一切的罪已經完全除掉了!

因為耶穌已經替我們死,我們現在雖然肉體還是會死,但是,我們的肉體因著耶穌的緣故將來必定復活。我們的靈魂也會永遠不死—會一直活著。耶穌替我們受審判。耶穌替我們死。因此,我們現在就有生命了。復活在耶穌。生命在耶穌。我們是屬於耶穌的。因此,我們也會復活。我們有生命。感謝主!阿們。「上帝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裏,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腓4:7和合本)。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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